地址:和平区承德道12号 邮政编码:300040 电话:23316579 行政审批大厅窗口:一楼B区014 职能: (一)负责调研工作;负责文化法规、规章草案的审核、报批及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等工作。 (二)负责管理全市艺术表演工作,研究拟定发展规划和法规、制度并组织实施;具体落实艺术创作规划,推动艺术生产;指导直属艺术表演团体的日常管理和业务建设工作。 (三)负责全市演出市场归口管理工作,研究拟定发展规划和法规、制度井组织实施; (四)负责社会办艺术表演团体审批工作,核发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和戏剧演出场所许可证;组织日常和节庆演出,指导管理全市性重大演出活动。 (五)负责管理文化系统艺术教育和科技工作,研究拟定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;审定艺术院校招生计划和教学大纲,组织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和在职人员业务培训;审定文化科研项目,对文化科技成果进行管理和推广应用。 (六)负责管理全市公共图书馆、电影发行放映和文化系统美术等工作,研究拟定发展规划和法规、制度并组织实施;指导图书馆、电影发行放映单位业务建设和业务活动,组织推动美术创作与生产。 (七)负责管理全市社会文化工作,研究拟定发展规划和法规、制度并组织实施;具体推动社区文化、校园文化、企业文化、家庭文化等社会文化事业建设,指导文化馆、站工作,组织开展群众文化、少儿文化等活动,协调管理全市大型群众文化活动。
项目名称
设立电影放映单位审批
营业性演出内容核准
营业性演出经济机构设立审批
设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审批
演出经济机构邀请外国表演团体或个人来华演出
演出经济机构邀请港澳台表演团体或个人来内地演出
设立音像制品连锁经营批发单位审批
互联网经营文化单位设立审核
涉外美术品展览活动审核
外省市文艺表演团体及个人来津演出审批
设立连锁网吧审批
娱乐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变更审批
在非演出场所从事经营性演出审批
电影发行单位变更业务范围审批
外国及港澳台演员来津巡演审核